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出现助选拉票

2013年05月24日01:59  北京晨报

  日前,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公布,但在院士增选过程中,已经出现部分个人和单位“助选”和“拉票”等违规行为,引起院士的普遍反感和社会不满。对此,中国工程院昨天公开发表“致中国工程院有效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的一封信”,希望候选人及单位共同为院士增选工作营造纯净、严肃的氛围。

  未透露“拉票”人员

  2013年院士增选有效候选人名单已于5月22日向社会公布。中国工程院在公开信中提到,“据有关方面和部分院士反映,目前部分个人和单位存在‘助选’和‘拉票’等违规行为,严重干扰了院士的正常生活和工作,引起了院士的普遍反感和社会的强烈不满,中国工程院对此高度重视。” 

  中国工程院在信中表示,希望各位院士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要遵照增选规定,严格自律,洁身自好,不组织、不参与任何形式的“助选”和“拉票”活动,共同为院士增选工作营造纯净、严肃的氛围。

  在这封公开信中,中国工程院并未透露存在“助选”和“拉票”等违规行为的人员及单位名单。

  情节较重将终止评审

  这封信中链接了《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(试行)》的全文。根据该办法,候选人及其所在单位、部门被认定其为候选人当选进行助选、拉票,干扰增选工作的行为包括候选人本人通过各种方式,利用节日、乔迁、升学、红白事等机会,或者以学术交流、学生答辩、考察、评审、评奖等名义,采用宴请、送礼、安排高档消费娱乐活动等形式,借机为自己当选院士进行活动;候选人本人或委托同学、同事、亲朋好友等,以各种形式向院士行贿,为自己当选院士进行助选活动;候选人所在单位或部门为本单位、本部门候选人当选院士进行说情、打招呼、送礼等活动。

  根据该办法,候选人有助选、拉票行为的,要在相关学部范围内进行通报。情节较重的,终止其当次被评审与选举资格;情节严重的,除终止其当次被评审与选举资格外,还取消其下一次被提名或推荐资格,并记入诚信档案。

  另外,院士和工作人员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徇私舞弊、情节严重的,要依法依规从严处分。

  晨报记者 韩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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